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稳步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各项约束性指标,我委经认真筹划,并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意见,于2月15日正式启动2016年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资备选项目征集工作。
2016年的节能减排低碳项目征集有以下几大特色:一是范围精确,主要包括重点节能项目、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方面项目、污染减排方面项目、节能减排降碳综合工程方面项目、节能减排降碳体制机制创新及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等九大方面。二是经济、社会效益良好,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示范带动作用,采用的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全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三是节能减排效应可量化,节能项目要求年节约能源总量超过100吨,减排项目要求COD、SO2或NOx减排项目减排量超过50吨,氨氮减排项目减排量超过1吨。四是支持对象明确,项目申请主体要求是在桂林市六城区注册并缴税的单位(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五是资金支持给力。对于纳入201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盘子的项目,我们将综合考虑其节能减排降碳效果和示范效应,给予10-50万元/个的资金补助。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