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市医改办组织有关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和部分药品配送企业等单位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各县(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局、市(自治区)直公立医疗机构、解放军181医院进行了通报。
(文/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