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16〕1号)和自治区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医改办〔2017〕19号)等文件精神,市医改办、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联合制定、印发《桂林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前进展情况较好。具体体现在:
一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组成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制定了签约基础服务包,同时要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结合自身能力和签约居民需求设计个性服务包。构建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由医保统筹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三方共同分担。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得到签约居民的认可,签约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较好,普通人群签约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已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贫困人群签约覆盖率已接近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全市共签约206万名城乡居民,普通人群签约覆盖率41.52%,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人数128.3万,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69.31%;参加签约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覆盖率95.02%。
(文/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