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16年11月率先在全区开展以市级为单位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选择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量排名居于前56位的药品进行集中带量采购,采购价格平均降幅4.8%,共节省采购费用1144万元。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起,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的监管,已将646个药品纳入重点监控目录、157个药品纳入限制目录进行规范使用管理。
(文/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