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认真组织申报光伏扶贫项目,做好 “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工作。
编制该项计划是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扶贫部门的要求,目的是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扶贫效果。具体工作要求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光伏扶贫任务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名单由同级政府扶贫部门提供;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作为主要建设模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选址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电站产权属村集体,建设资金筹措鼓励通过整合扶贫资金来加以解决;以县区为单元确定总的建设规模,总受益户数与总建设规模的配比关系为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7千瓦,集中式电站每户对应25-30千瓦;以县区为单元确定建设任务,包括“十三五”光伏扶贫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应的村级电站数量、总规模及对应帮扶户数,集中式光伏电站数量、总规模及对应帮扶户数等。
可以预见,“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的编制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市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助推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